宣城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5.12皖南医学院附属宣城医院(宣城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76年,前身为建设兵团四师师部医院,是省辖宣城市规模最大的公立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皖南医学院附属宣城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皖东南区域医学中心。曾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爱婴医院、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省级诚信医院、省级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省卫生先进单位和市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报考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岗位的规培生,报到时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为2023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官方渠道证明的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材料,并与同期通过结业考核人员同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7、年龄条件:
(1)230201-230212岗位要求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学历、主治及以上职称年龄适当放宽条件;
(2)230213-230218岗位要求1998年1月1日后出生。
8、执行《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人才待遇
四、招聘报名
(一)网络报名:2023年5月3日-2023年5月12日,在报名时间段于官网界面“人才招聘”版块进入;
(二)资格初审:需在报名时上传相关岗位要求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如尚未取得请提供学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供学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与岗位要求方向一致的证明)、研究生类型证明等材料;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三)同一名考生在本批次中不得重复报名岗位。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报考人员请在5月12日17:00前进入“人才招聘”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若收到需完善个人信息的修改反馈意见及时补充。准考证打印时间具体先后续公告。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后续公告及准考证;
(二)230201-230212岗位,采取简化程序,以面试的方式进行;230213-230218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230201-230212岗位按1:1比例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全部通过人员);230213-230218岗位计划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比例进入面试;
(四)230213-230218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最终合成;
(五)当某岗位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230201-230212岗位体检人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230213-230218岗位体检人数依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录用后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宣城市人民医院(皖南医学院附属宣城医院)研究决定。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大坝塘路51号
邮编:242000
联系部门:宣城市人民医院组织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63-3033922
监督电话:0563-2519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