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4.21

运城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47年,是运城市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标准版的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标准版房颤中心,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山西省首批成立的互联网医院,运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挂靠单位。医院现有心血管内科、普通外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妇产科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省级重点专科5个,分别是妇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外科、肿瘤科和临床护理专业。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医院连续两年蝉联国考“A+”行列。

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落实人才强院战略,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及学科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0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专岗专用,一经录用,不得调岗”的原则进行组织。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见职位信息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作风优良、遵纪守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本科学历要求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学历;

7、大学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24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7414日以后出生);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诫勉、组织处理及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不同意报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10、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11、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2、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415日—20234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运城市河东东街3690号运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登录运城市中心医院网站(www.ycch.cn)下载填写《运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科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与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从事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4)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运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 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③ 身份证原件;

④ 毕业证、学位证(包括高中及以上所有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在校成绩单、就业推荐表);

⑤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完成规培的需要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在培证明;

⑥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件;

 本人简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运城市中心医院负责,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

(三)考核考试

1、考核录用

优秀人才包括博士研究生、护理研究生、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通过考察直接录用。    

2、考试录用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护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1)笔试

笔试采取纸笔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基础医学、专业知识、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职业道德等,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护理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业务潜能等诸多方面,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3)成绩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后的成绩排列。

(四)调剂

对于综合成绩表现优秀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征求科室及本人意见后,可调剂到其他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具备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负责实施。

体检时,凡在规定额时间内,未能按时报道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考察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由于本人原因未能正常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执行。博士研究生待遇面议。

五、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由中共运城市中心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运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运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359-6396325

监督电话:运城市中心医院监察室0359-6396135

    箱:ycchgkzp@163.com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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