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第—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11.3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充实医院各类人才队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三、相关待遇
2023年度招聘的博士研究生除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一)医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二)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20万元。
(三)提供两年的租房补贴,每年1.2万元。
高层次人才待遇:医院按同类人员发放其工资、奖金,享受相应福利待遇,提供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协助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及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具体待遇一事一议。经考核符合安徽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者,可享受相应高层次人才待遇。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相应应聘条件:
博士研究生应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临床医师岗位原则上本科为中医或临床医学类专业;
(八)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优先)
(1)英语国家六级标准425分及以上;
(2)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3)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
(4)其他语种相应等级水平;
(5)具有海外2年及以上留学经历;
(6)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
(九)招聘岗位有执(从)业准入要求的,需取得相应专业执(从)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书;临床岗需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人员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不做要求;
(十)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应聘条件:
基本条件:正高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与科研道德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经历及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
优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国家“四青”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研发平台)负责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研究生导师;
3.研究方向明确,科研思路清晰,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
4.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大学术成就,获得过省部级成果奖,或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SCI论文;
5.在临床、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特殊技能,并在该领域取得较大成就,得到国内同行认可,担任国家级学会一、二级学会的委员、省级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6.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区域性影响力的知名医师,获“江淮名医”、省级名中医或省级行业内领军人才称号;
7.其他水平相当的人才。
高层次人才(技术骨干)应聘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经历和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
优先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较强独立开展科研的工作能力,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科研成果,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SCI论文;
2.具有较突出的临床技术特色和较强的临床实践经验,掌握了具有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特殊医疗技能、能填补本省或周边相关技术空白;
3.其他水平相当的人才。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举例)。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综合条件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人才,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预公告期间已报名人员无须重复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支撑业绩材料,包括身份证、所有高校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应届生提供)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批文)、获奖证书等。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填报《学科带头人及技术骨干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自行打印签名)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聘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医院等级证明、社会任职证明、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和检索报告证明)、主持科研项目批文、亚专科专业特色诊疗新技术新项目批文等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人事科邮箱zy2838597@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
六、资格初审和复审
根据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和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分批次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参加招聘考核。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支撑业绩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学习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承诺报到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海外留学毕业生在报到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招聘考核
按照有关规定,在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成立不少于7名专家组成的招聘考核评委专家组,采用面试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评委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临床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成立专家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其中若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取消录取资格。有1/3专家建议“不同意录用”,则直接淘汰。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入编时间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62838594。
十二、其他事宜及联系方式
招聘公告由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彭老师、杨老师
医院网址:https://www.azyfy.com
人事科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17号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楼三楼,邮编:230031,电话:0551-62850121、6283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