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4.1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仓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23年福州市仓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考职位为仓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25人,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仓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四)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专业对应的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3年4月8日为截止日期。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23年4月8日8:30至4月12日17:3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sys-fzws.dfwsrc.com/)进行报名,此次网络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此次招聘采取只报岗位不报单位的报名方法,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3年4月8日9:00~4月12日18:00。报考者可在此期间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申诉时间。报考者可在2023年4月8日9:00~2023年4月12日18: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4月13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4月24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因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而无法下载准考证的报考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下午2:30—4:3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4.未达开考比例岗位: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确需招考的岗位,经增加信息发布媒体并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5.办理加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将为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办理笔试加分。请于2023年4月17日9:00-4月19日18:00,前往仓山区卫生健康局办理。有关加分事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逾期不予受理。
6.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线,成绩公布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仓山区卫生健康局、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复核。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资格复核由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报区人社局备案。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2个工作日。正式面试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名;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排名将及时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选岗和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选岗和考核的人选。体检、选岗和考核由仓山区卫生健康局、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指定性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三)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单位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选岗和考察工作。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统一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须提交自动放弃选岗书面申请并服从主管部门安排。
此次招聘采取只报岗位不报单位的报名方法,待拟聘人员确定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应聘人员按照成绩高低根据对应的报考岗位依次自主选择具体聘用单位。其中盖山镇卫生院、城门镇卫生院、仓山镇卫生院为财政核拨单位,建新镇卫生院、建新镇第二卫生院及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财政核补单位。
经体检合格,根据实际情况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查阅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进入体检的人员,在选岗和考察前,因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选岗之后,因考核不合格或因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在本区服务满五年,规培时间不计入服务期。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监督咨询
1.咨询电话及地址:
仓山区卫健局 0591-63195901 联系人:沈女士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楼7层
2.本次招聘工作由仓山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并由仓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472407。
本公告由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