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4.07

根据《滨海新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有关规定,参照《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22〕69号),为满足我院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90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柳州东道292号

  (三)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四)单位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的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滨海新区户籍(限第一轮报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即:

  30周岁以下岗位为:1992年3月27日(含)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岗位为:1987年3月27日(含)以后出生;

  50周岁以下岗位为:1972年3月27日(含)以后出生;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3、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暨天津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计划表》。见职位信息栏



  4、招聘计划表中凡注明具备三级医院相关专业实习经历者优先录取的岗位,即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具备三级医院相关专业实习经历者优先录取。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3年3月20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海河人才网站(http://www.haiherc.com)、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bhxqzyyy.com)及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一)第一轮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环节工作,均在海河人才网站(http://www.haiherc.com)上进行。总务科非卫生专技岗考生正常报名缴费,不参加笔试,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第一轮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至3月31日16:00时止。

  第一轮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至3月31日24:00时止。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第一轮缴费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1日12:00时止。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该岗位开考。对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该岗位进行第二轮报名,第二轮报名的岗位将于第一轮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在海河人才网站(http://www.haiherc.com)进行发布。

  (二)第二轮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第二轮报名时,为保证剩余岗位开考需求,将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具备滨海新区户籍”放宽至“不限户籍”。第一轮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第二轮报名。第二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与第一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同一时间参加笔试。总务科非卫生专技岗考生正常报名缴费,不参加笔试,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第二轮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7日16:00时止。

  第二轮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7日24:00时止。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第二轮缴费时间: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2:00时止。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第二轮报名结束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该岗位按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开考。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提供相关材料,凭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等材料,可减免考务费用。

  减免手续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6:30

  减免手续办理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48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试卷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报考总务科非卫生专技岗的考生不参加笔试考核,直接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的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时间:另在报名网站(http://www.haiherc.com)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岗位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海河人才网站(http://www.haiherc.com)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且不满足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

  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⒊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⒋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⒌毕业证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认证报告;

  6.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海河人才网站(http://www.haiherc.com)发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需要回避以及招聘方案中明确的相关事项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海河人才网站(http://www.haiherc.com)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一、聘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情况将报区人社局登记备案。

  十二、递补

  笔试结束后的各个环节工作中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我单位将根据实际用人需求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60837868;022-60837867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举报电话:022-6530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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