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3.1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海南要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重要指示及省委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随着医院新院区的启用,为完善医院学科体系建设,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加快推进医院的建设与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医院基本情况 

海南省中医院创建于1954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非直属),广东省中医院的协作医院,以及海南省中医药学会、海南中医医联体、海南省中医医疗集团牵头单位。医院拥有一支技术力量雄厚、技术水平精湛的中医、中西医人才队伍。医院遵循中医有优势,中西医融合发展的办院理念,现有区域医疗中心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7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1个。同时,医院积极构建吸纳国内顶尖医院、高校资源的学科借力发展模式,目前累计与省外医疗机构合作的专科联盟达到25个。聚焦科教兴院的发展战略,医院成立了海南首个中医临床研究中心,引进、培养研究型人才团队,深入开展慢病、治未病的临床研究,研发应用黎药南药以及院内制剂,多次获得国科、省科课题立项和科技进步奖。医院还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海南省中医临床、中医护理教学基地、广州中医药大学等多所院校教学实习基地。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等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通知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8、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388:00317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4972 

3、报名要求: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报名提交材料包括: 

(1) 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提供历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历次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公章; 

(3)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上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5)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内容; 

(6)其他材料(规培证、规培证明、科研业绩、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或改报岗位均无效,以首次报考岗位为准。 

5、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工作信息,系统开放期间可按照审核意见补充材料,系统关闭后,不可提交。 

6、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海南省中医院官网公示公告处有关招聘工作通知。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名称以最高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学籍认证报告》为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考试前10日内在海南省中医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医、药、护、技、审计、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2、面试:面试人选从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考官57人,由本院专家组成,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护士岗位技能操作:护理技能操作考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考试综合成绩:护士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分别按照40%40%20%权重计入总分,即为综合成绩。其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成绩分别按照50%50%权重计入总分,即为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下,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均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入职标准,费用自理。  

2)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有考核组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未获考核组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3)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均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经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在海南省中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本次招录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对录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良现象,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海南省中医院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66223851  

技术电话:66755313  66738760 

本公告内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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